| 网络游戏,这个两年前还如洪水猛兽般恐怖的名词,如今堂堂正正地成为了中国泛IT行业的旗帜和头羊。书写着一个又一个财富的神话。
刚刚靠短信增值业务神奇复活的几大门户网站,也纷纷把触角延伸到了这个新的聚宝盆,而业内巨无霸——九城等厂商,越发老练的经营手法和自主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使它们牢牢地占据着网络游戏市场的第一方阵。
然而,当人们感慨于网络游戏巨大发展的时候,却总是在刻意回避着一个敏感的问题——虚拟物品的归属和交易问题。从国内频频发生的纠纷,到立法程序的缓慢,一场大讨论在网路和现实中层层铺开。
“一把屠龙刀可以卖几千上万元。”这或许是2002年网络游戏玩家最热衷的话题。在这个狂热的气氛中,一种专门以打宝卖钱来维持生计的行业诞生了,几乎与此同时,收取费用代人练级的职业也由此诞生。
这些小团体大多都以工作室的形式出现,少则3、5台机器,多则一个中小型网吧。交易方式也从2002年最流行的当面交易方式逐步向汇款、中介等形式转变。说起当面交易,可能圈外的人觉得有些诧异,在他们看来做飞机飞到另一个城市花几千上万块就为了买电脑里的一个物品,似乎有点天方夜谭。但就是这种近乎疯狂的行为,造就了“虚拟物品交易”这个半地下行业的迅速发展。或许运营商本身都没有想过,这个点卡打开的虚拟世界有这么巨大的魅力。
然而,信誉和实力的瓶颈很快就卡死了这些作坊式的工作室进一步发展的想法。虽然电子交易、中介网站、汇款等形式从客观上已经为虚拟物品摆脱当面交易做好了准备,但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信誉缺失使虚拟物品交易的规模化一直停留在梦想的阶段。
虚拟物品交易一直与“盗号”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本身就严重影响了虚拟物品交易这个行当的形象,加之一些从业者自律能力不强,确实做了一些有损“行业道德”的不法勾当。导致了虚拟物品交易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试问,有谁愿意因买被盗物品而陷入了不断的麻烦中呢?
下边引用一段评论,或许概括了这个行业的现状。
“这个世界上总是很少有金钱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满足购买者的需要。一些小团体、小团队开始了职业打装备、倒卖装备的路程,他们构架自己的商务网站,增加自己的服务渠道,梦想有一天成为虚拟物品行业的龙头老大,梦想有一天也能坐在海滩别墅里数股民的奉献。然而信誉的瓶颈始终顽固的制约着他们。生不逢时的他们遭遇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诚信缺失,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之下,他们很难突破性增长。”
几家颇具规模的网站也纷纷打起了虚拟物品的主意,各种形式、各种办法的网络中介开始诞生,每种形式看起来都如此的完美,每个网站都相信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誉可以帮助自己在最短时间内成长为这个行业的巨人,并让这个行业在它的带领下,走出黑暗的角落,享受明媚的阳光。
但是,最后,没有人敢说自己取得了成功。
有个或许不是很形象的比方——旧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中国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现金交易走民间道路也是行不通的。
于是,购买者和出售者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虚拟世界的上帝——运营商。
然而,运营商的旗帜鲜明——不赞成玩家间进行现金交易。可惜笔者入行较晚,在业界没有总裁级的朋友,所以也一直没有机会的高人醍醐灌顶。在这里只有凭借自己一相情愿的假设,写些肤浅的认识,以期起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首先应该是名誉问题,运营商作中间人的时候,很快就会有关于运营商直接出售极品装备的传闻,甚至技术人员利用权力之便,干出种种违法之事的传闻。虽然国人在市场开拓上的眼光还不太犀利,但如何将竞争对手拉下马确显得经验丰富而老到。所谓众口铄金,不多时,这个公司便恶名昭著。游戏的人气也会直线走低。而有限的中介费用显然不足以弥补人气下降造成的损失。
这里有必要插一个问题,运营商为什么不能直接出售极品装备?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这个问题很白痴。因为出售极品装备会直接导致极品装备的珍贵程度下降,导致游戏可玩性下降,降低玩家成就感……但是我觉得这些都只是比较表面的问题,其真正原因在于如果出售,则形成了买卖关系,虚拟物品就被运营商赋予了商品的定义,而当这个游戏停止运营的时候,就相当于侵犯了玩家的财产权。这个问题一旦上升到法律高度,任何一个运营商都难以承受。
即便不直接出售虚拟物品,而仅仅作一个交易平台,运营商作为交易的中介者,实际上相当于默认了虚拟物品的现实价值。动辄千万的交易物品在游戏公司倒闭的时候突然变得一文不值,相信没有几个人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玩家依然会选择法庭上见的方式来与运营商讨论善后问题。
这种秋后算帐式的纠纷,或许可以算是虚拟物品立法程序的一个最大的拦路虎,而虚拟物品立法应该是虚拟物品交易理论层面的根本基石,没有这个基石,虚拟物品的交易就很难成为合法交易而享受法律的捍卫。在这个前提下,诚信、专业这些词汇能打消玩家心中的顾虑吗?即使凭借良好的操作、天才的交易方式,有人成功了,法律会无视它的存在吗?以公检法的一贯风格来看,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其次是管理问题,对技术人员的管理成本过高,是运营商不愿意让虚拟物品交易正规化的另一个主要原因。现代化企业不可能沿用上阵父子兵那一套,把全部技术人员都弄成自己的亲戚(而且有时候往往越是亲戚越有恃无恐)。而这个时候如何对技术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管体制将成为一个特别困难的问题。因为设计到了比较高深的技术问题,一般人员不具备监管能力,而再聘请技术人员,一方面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依然无法保证监管人员会不会和技术人员串通,那时候可就是能直接至公司于死地的“大案要案”了。 ]
是什么在阻碍虚拟物品交易]
再就是成本问题,如果是运营商出来搭设这个平台的话,是绝对不会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的,除非他们想享受被口水淹死的待遇。而实际上运营商为这个平台付出的操作成本和监督成本,并不会比地下的手工作坊低多少。仔细计算一下的话,或许还要多些。用吃力不讨好来形容也许并不算太过分。购买者总是感叹:“钱多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信誉。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骗。”可是,当运营商出面,信誉变得比较可靠的时候,哪怕是让玩家出原来地下交易一半的中介费用,也会招来诸如“运营商赚钱赚疯了”、“钻到钱眼去了”之类的话。人永远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这是条永恒的真理。另外,作为游戏的运营方,倒买倒卖这种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行为是不可能被允许的。所以实际上运营商上涉足虚拟物品交易并不会让自己一夜爆富。相信没有哪个运营商愿意为了这个并不肥硕的螃蟹而拿公司的前途赌上一把。
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我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个比喻,这个比喻与前边的论述可能有些重复,暂且当作强化我的观点吧。毕竟让我这个不善写作的人把握好全文的结构层次有点勉为其难。就好比在中国书写一个完全靠诚信辉煌起来的神话。
这个比喻的创造者是一位网络游戏的老江湖,地点是一个咖啡屋,人物是他和我。
在那个不合时宜的空间,我斗胆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高人总是深沉,所以他拿起一个精巧的小盒子,打开盖子,一个恶作剧的小怪物弹了出来。“潘多拉?”我下意识的低声说出了这个名词,老总很满意得笑了笑,当然,不是为了这个盒子,而是为了我的善解人意。(很遗憾,我实在想不起来为什么他手边会有这么一个盒子,天意吗?也许仅仅是个巧合……没有它的话,被打开的或许是一个经过摇晃的可乐。)
当你发现你敲打几下键盘,就可以创造出万元计的物品的时候,良心、责任、规章制度、甚至法律,有哪个可以成为制约你的枷锁?打开这个盒子,金钱的威力、人性的贪婪、法制的缺失,都将会像那跳出盒子的魔鬼,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怏怏得收起了这个话题,无奈地为一个设想打了个重重的叉子。我想,很久或者不久以前,他也打过同样的叉子吧,也许死亡在叉子下的,是一个更宏伟的梦。
其实在运营商眼里,虚拟物品并不全是烫手的山芋,从点卡商人,到各个游戏充值送***的促销活动,每个活动都实实在在地告诉人们,运营商时时刻刻的在打着虚拟物品的主意,因为也许只有虚拟物品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零成本。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运营商充其量是小小的打个擦边球,比之业内上马新游戏的疯狂,在这个问题上运营商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谨慎。
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在你手中的是潘多拉魔盒,想必小心翼翼是您最好的选择。
民间道路不通,运营商之路也如此崎岖。真的没有希望了吗?不如我们暂且躲开有些沉重的现实,仅仅从游戏本身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通过或者不通过中介进行的玩家和玩家间的虚拟物品与现金的交易对游戏平衡性的破坏比较小。从游戏整体来看,这个交易对游戏总的物品状况,游戏可玩性和精彩程度没有产生大的影响。甚至可以作为卖点更多的吸引新玩家的关注。交易双方也是各取所需。高收入者通过现金在网络游戏中享受轻松游戏,专业游戏者通过出售装备来赢得现金维持生活甚至发家制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场景。似乎单从游戏的角度观察,我们又重新找回了对虚拟物品交易的信心。
然而又是一段对话,或者说是一段连续的问号让我的信心变得不是那么充分。这一串问号的来源是一位顶着“社会心理学家”大帽的好友,让他冒出这串问号的,不仅仅是他这顶帽子,还有他3年网游的“高龄”。
“如此众多的人一头扎进虚拟世界中拼死拼活,他们图得什么?玩家那么在乎游戏中的胜负强弱,他们心里想得什么?当虚拟世界的强大可以用现实世界的富有买到的时候,这个虚拟世界会不会对渴望实现强者梦的人们失去吸引力?当虚拟世界也成为富有者炫耀的场所时,它是否还是大众娱乐的天地?”
“大家投入到虚拟世界中来,是为了实现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梦想。是为了在另一个赛场上赢得强者的荣耀。而当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融通的时候,当现实社会的强大可以轻易变成虚拟世界里的强大时,虚拟世界就变得不再那么吸引人了。”
我突然有种大彻大悟的错觉。我以为我领会到了这个问题的终极答案。
但是,很快,我就禁不住自问:“会是这个显得有点虚无缥缈的原因吗?玩家真的会想得这么深刻嘛?运营商有这么长远的想法吗?”很快,我就否决了自己的想法。在私服和外挂这种完全至网络游戏产业前途于不顾的短视行为如此泛滥的国度,因为上述原因对虚拟物品交易持抵制态度显得——有些荒谬。
其实,我这个人很没有主见。所以你会发现我总是在引用这个或者那个人的言谈。下边,我又要引用一个或许和今天的话题有点距离的言谈。而最后想要表达的意思,也与前边的论述有点矛盾。又能怎样呢?我们每个人不都是生活在矛盾之中吗?
这次出现的是我一个在邮政局工作的朋友。他告诉我,邮政现在代理保险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支柱收入。我无言,在众多保险公司屡入信任危机的时候,邮政却把保险做的如此红火。思考之后,中国邮政这块牌子和强大的背景,应该是问题的唯一正解。
或许你觉得我离开了我们的话题,也许是,也许没有。现阶段在虚拟物品交易方面苦苦打拼的众多理想者们,在全力去打拼自己的信誉的时候,你是否想过寻找一个靠山?曾经有人提议,把这些大大小小的虚拟物品公司联合起来,整合成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公司,统一宣传,在各地建立分支机构。我为这个建议鼓掌,但谁有这么大的人格魅力?这个行业等待着有背景的强势力量的整合。
谁来整合?谁来做虚拟物品交易的邮政局?
电信、网通?宽带运营商的背景让它们离网络游戏行业如此之近。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正在建立的宽带付费系统(也可以叫电话付费系统)、雄厚的资金实力、多年积累的信誉保障。或许,他们可以给我们一丝希望。
在文章走向尾声的时候,我开始发现自己的混乱,我自己甚至无法对虚拟物品交易的给出一个态度,一个仅仅代表我个人的态度。大概就是因为那句抱怨吧。
“那些倒买倒卖装备的都买房买车了,我们却只能挣个辛苦钱。还要受气挨骂。”
相信这句话含概了很多业内人士的心声。在这个半地下的产业中,每天都有暴富的神话在书写,只是有些神话的色泽不是那么光鲜。
因为这些事实的存在,我保留了一份对虚拟物品交易未来的期待,就当是那句有些霸道的“存在即合理”在作崇吧。
该结尾了,是否要来个盖棺定论呢?我放弃了,因为自己的不肯定。
虚拟物品能否立法?虚拟物品交易到底是网络游戏的毒药还是兴奋剂?电信、网通或者其他什么企业能否完成虚拟物品平台规模化、规范化的天方夜谭?
一切,都交给时间来回答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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